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(记者姜琳)记者26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得知,外汇局近日印发“关于印发《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提示》的通报”,劳改了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、解散以及资金本外币切换的审查权限,并中止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资格每三年新的核准的拒绝。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讲解,此举主要是为更进一步前进简政放权,完备保险业务外汇管理,除劳改外汇保险市场涉及审查权限、中止从业资格每三年重审的拒绝外,还中止省级及以下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和解散事前核准。
其次修改申请,经办金融机构在“理解客户”“理解业务”和“尽责审查”原则的基础上,可简化外汇保险业务判核材料。容许同一法人保险机构内部集中于所持保险项下外汇资金。另外更进一步完备监管,具体数据上报拒绝,强化对外汇保险业务及涉及外汇收支的事后监测和核查。
外汇保险业务主要还包括外汇财产保险、外汇人身保险、外汇再保险等。上述通报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,牵涉到保险业务的原先8个外汇管理法规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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